mt5:阅读付费版面提示
截至2025年,全球虚拟数字货币市场有超2.3万种币种,总市值约1.8万亿美元。比特币等虚拟数字货币因巨大收益预期受投资者青睐,其发展与我国数字经济深入发展相伴随,社会各界对其需求强烈。然而,我国禁止虚拟数字货币交易流通,其法律属性不明,引发司法案件受理难执行难、行政监管责任不明等问题,明确其法律属性成为我国法律适用及监管框架下亟待解决的基础问题。
世界各国对虚拟数字货币无统一认识和定义。世界银行利用加密货币概念描述其为依靠密码学技术达成共识的虚拟数字货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其定义为加密资产。本文研究的是私人发行的非法定数字货币,如比特币、以太币等。
比特币是典型且具有代表性的虚拟数字货币,市场份额超 70%。虚拟数字货币为人们提供安全、私密、无需第三方支付方式的支付环境,但其存在无国家信用保障、价格泡沫化、投机性强等问题。法律风险主要有财产安全风险和金融犯罪风险,数字资产盗窃事件频发,被盗后缺乏有效监管手段追责,我国禁止交易流通导致用户经济损失难追回。同时,虚拟数字货币供不应求,价格上涨,被当作资金流转载体和投融资工具,不法分子借其从事非法金融活动,扰乱金融秩序,且其易被用作洗钱工具或恐怖融资工具,带来巨大风险。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涉及虚拟数字货币内容极少。行政法规上,《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非法集资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提示社会公众对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行为提高警惕。最具代表性的是部门规范性文件,2013年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将比特币定性为虚拟商品,承认其可交易性,但否定其货币属性,禁止金融机构开展相关业务。2017年《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禁止平台提供私人数字货币相关服务,打击首次币发行。2021年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数字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为非法金融活动,全面禁止交易流通。我国监管力度不断加强,但虚拟数字货币的法律属性仍无准确具体的定义,明确其法律属性是平衡监管与创新的关键问题。
截至目前,涉及数字货币案件主要集中于民事领域,司法实务界有三种主流裁判方式:一是不属于民事诉讼范围,裁定驳回起诉;二是认定合同无效,又区分为不处理财产和支持财产返还;三是承认虚拟数字货币交易纠纷属于民事诉讼范围,予以受理。自2021年《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发布后,许多法院以“非法金融活动”“法律禁止交易”“违背公序良俗”等理由,认为虚拟数字货币争议不属于民事诉讼范围,不予受理。
我国对虚拟数字货币采取“一刀切”式禁止态度,切断其与法定货币流通,重点打击诈骗、洗钱、非法集资等犯罪。但监管存在诸多问题,一是法律属性不明确,《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与《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中采用“特殊”“虚拟”修饰,未明确承认或否定其财产属性,给监管主体延伸和市场规范带来阻碍;二是缺乏对交易平台的监管,无准入规定。
《全国法院金融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征求意见稿)》明确虚拟货币具备网络虚拟财产部分属性,认为其可等同于财产性权益。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将虚拟数字货币定义为虚拟财产,其司法立场在“Gatecoin案”中与主要普通法司法管辖区趋于一致。欧洲议会批准虚拟数字货币法规,将其定性为“加密资产”。国际上诸多案件引用“Ainsworth 案”中“财产”判定标准,中国内地也有案例认可虚拟财产符合财产属性。
国家层面上,明确其财产属性可使治理“有法可依”,应对虚拟数字货币风险,确定各方主体法律地位、权利义务等,降低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体现对虚拟数字货币合法性的认可,符合数字经济发展动向。
社会层面上,承认其财产属性可促进金融创新,数字资产成机构主导投资领域,央行积极研究开发官方数字货币,允许私人数字货币与官方数字货币并存,有利于取长补短,加速官方数字货币应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
私人层面上,财产属性界定承认保护当事人的私有权利,司法实践中应厘清数字货币财产属性和法律关系,注重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统一裁判认识和观点,维护法律公正。
虚拟数字货币法律属性是“网络虚拟财产”,其专属性和排他性突出,具有价值,网络空间中有一定“有形”存在,本质上是特殊商品,也是法律规定的“财产”。
我国需制定合理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交易平台规范监督,提高新平台门槛,加大对已成立平台中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分类牌照监管体系,借鉴“监管沙盒”经验;增加交易信息透明度,充分披露交易信息;规范交易流通需重视教育引导,明确其财产属性,说明投资风险,归纳骗局类型以告知公众,提高投资认识。
我国金融监管政策上对虚拟数字货币交易严格禁止,司法上相关行为常归于无效,当事人权益保护受限,但承认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存在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将虚拟数字货币纳入法律体系,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迫切需要。我们应密切关注金融发展态势,聚焦数字经济发展新问题,综合法律法规,实施合理有力的监管,促进其健康发展,保护当事人权益,维护金融稳定。
该数字报电子版半年内的所有报纸版面为免费阅读,其他版面开始收费阅读。更权威的资讯,更便捷的形式,更周到的服务将大幅提高读者的阅读体验。
猜你喜欢
- 05-28mt5凯迪股份:拟向激励对象
- 04-18mt5首届白宫加密货币峰会影
- 07-01mt5加密货币托管机构Anchora
- 06-07mt5加密货币公司扩张甲厦商
- 06-20mt5海科新源股票连续两个交
- 07-12mt5比特币继续刷新历史新高
- 06-09mt5【加密货币】什么是企业
- 05-09mt5GSRJoshRiezman谈监管风险与加
- 06-06mt5国科微:拟购买中芯宁波